第三百五十四章 湄公省首开《国籍法》(2/4)

这还只是开始,很多内地土司还不知道,有些土司还不相信,还在犹豫。

拉几十人当排长,拉一百人当连长……朝廷鼓励移民的政策,与后世的某个历史阶段比较类似。

但在实际操作中,湄公省还是有不少改进之处,不可能出现很多的土皇帝。

首先是军队,不管是安抚使,还是长官司,都要按照人口比例,提供一定数量的兵员。

这些兵员将集中训练编制成军,由明军将领统率,对外拓展疆域、多占地盘、抢掠资源。

然后,再给安抚使和长官司增加一定数量的土地,说白了,就是分赃。

这样既剥夺了土司对军队的直接指挥权,又有激励在内,不致引起太大的反对和抵触。

毕竟安抚使和长官司的人口数量不算太多,拉出的武装也难以与当地的蛮夷争夺抗衡。

只是出些精壮,不用管粮草军饷,不用管伤残抚恤,相当于派人去打工,给自己赚取利益,很不错的嘛!

至于因招募移民而委任的县令,你手下的官吏却是必须由吏部派遣,可不是你一人得道,鸡犬升天。

“回县尊,这几艘船都是从广西钦州而来,没有从江浙来船。”仆人跑进一座酒楼,向着李国助禀报。

李国助略有些遗憾,微微点头,说道:“算起来也就这几天,你每天来码头盯着,我公务在身,不能因此误了工作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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